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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、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109年度建上更一字第1號楊葉統、王筱娟之準備程序通知書各乙份
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公示送達公告(稿)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9月14日
發文字號:金分院賢民字第497號
主 旨:公示送達楊葉統、王筱娟之111年12月8日下午2時30分準備程序通知書乙件。
依 據: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、第3項、第150條、第151條。
公告事項:本院109年度建上更一字第1號給付工程款事件準備程序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
官保管,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。
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14 日
- 發布日期:111-09-14
- 更新日期:111-09-14
- 發布單位: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