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
:::

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

:::

國內、國外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109年度建上更一字第1號楊葉統、王筱娟之準備程序通知書各乙份

字型大小:

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公示送達公告(稿)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9月14日
發文字號:金分院賢民字第497號
主    旨:公示送達楊葉統、王筱娟之111年12月8日下午2時30分準備程序通知書乙件。
依    據: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項第1款、第3項、第150條、第151條。
公告事項:本院109年度建上更一字第1號給付工程款事件準備程序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官保管,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。


中  華  民  國  111  年  9   月  14  日

  • 發布日期:111-09-14
  • 更新日期:111-09-14
  • 發布單位: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
回頁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