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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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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管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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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管轄事件

(一)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之民、刑事訴訟上訴案件。

(二)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裁定之抗告案件。

(三)內亂、外患及妨害國交之第一審案件(以本院為第一審)。

(四)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。

二、管轄區域

本院之訴訟管轄區域,包括金門縣之金城鎮、金湖鎮、金沙鎮、金寧鄉、烈嶼鄉、烏坵鄉等六個鄉鎮,及連江縣之南竿鄉、北竿鄉、莒光鄉、東引鄉等四鄉五島,土地總面積共179.9758平方公里。

 

  • 發布日期:110-05-07
  • 更新日期:110-05-07
  • 發布單位: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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